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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发布15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10月29日,泰州市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首批15项基本公共服务系列地方标准,以期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据悉,15项基本公共服务系列地方标准分别是:《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规范》《惠民殡葬服务规范》《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失业保险服务规范》《住房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监测规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精准资助规范》《农村警务工作规范》《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家庭医生基本服务规范》《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服务指南》《农村消防建设管理规范》。

  

发布会上,有关部门介绍了泰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总体情况,同时对各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了解读。

  

据悉,泰州获批建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以来,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广泛开展调研,分析基本公共服务现状,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梳理出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明细,并与各相关部门将泰州先进经验转化为首批15项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标准。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是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实现形式,关系到全市127万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翻开《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规范》的“菜单”,记者看到的是一桌适合不同口味、满足不同需求的“硬菜”大全,这里面既有大而全的补贴服务“十大项目”,也有小而精的普惠服务“四大套餐”,充分考虑了老年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在提供兼具实用性与个性化的公共服务产品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规范》明确,泰州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不仅有传统意义上的困难群体,还将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的边界得到了充分拓展,这体现了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兜底保障与适度普惠并重的发展取向。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维中介绍,标准总结提炼了泰州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成果,困难学生资助、家庭医生、居家养老、农村警务、退役军人创业等内容被纳入标准,凸显了泰州基本公共服务的创新思路、创新措施和创新方法。此外标准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方法、工作行为和流程、工作监督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对于群众申请的事项,均明确了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提交途径和办理时间等内容;对于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规范了场所建设、设施设备、人员培训、服务质量等内容,进一步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的规范化管理。

  

顾维中说,下一步泰州将进一步做好标准的宣贯推广,帮助大家理解标准、用好标准;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覆盖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形成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样板;开展标准的评估改进,定期做好标准的复审和评估;推动更多领域制定实施标准,用标准化思维和方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形成泰州经验和泰州模式,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张卫兵 周立 毛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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