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葛樱文)11月27日,大丰区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范亚虎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类似鹰的“大鸟”正在扑食自家散养的鸡,请求民警前往救助。
接警后,范亚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大鸟”无明显外伤,但脚缠在鸡笼上。他立即解救,并向大丰区林业站有关专家发送视频及照片进行比对确认,确定该大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耳鸢”,为防止群众聚集,出现“大鸟”伤人事件,范亚虎先将其救助笼子里,投喂水和食物。并于当日傍晚,将其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遇到正常生存状态下的野生动物,应与之保持必要的距离。如遇受伤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要抓捕或者伤害它们,可联系动物保护部门,或者拨打110请专业人士或警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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