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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挂牌一年多,受理5623起案件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2022年3月18日,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审判工作情况。据了解,该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以下简称自贸区法庭)于2021年2月26日挂牌成立,负责审理由江北新区法院管辖的商事合同、破产等商事案件,金融类民事、行政案件,并集中管辖江北新区直管区、鼓楼区、浦口区、六合区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截至目前,自贸区法庭共受理案件5623件,结案4794件,收、结案数均居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前列。代快报记者

了解到,江北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在法定正常审限内的结案率高达90.84%,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45.04%,结案标的总额约为77亿元。在新收的商事案件中,合同类纠纷共有1564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542件,占34.65%;服务合同纠纷330件,占21.10%;租赁合同纠纷276件,占17.65%。与公司、合伙企业有关纠纷150件。

收商事案件中,合同类纠纷1564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542件,占34.65%;服务合同纠纷330件,占21.10%;租赁合同纠纷276件,占17.65%。与公司、合伙企业有关纠纷150件。

在自贸区法庭受理的案件中,金融案件体量庞大、稳中有增。其中,民间借贷案件1050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55件;保险纠纷38件;银行卡纠纷10件;委托理财合同纠纷4件。

从数量上看,民间借贷案件占比最大,该类案件持续高发反映出民间资本较为活跃,但存在融资渠道混乱、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从主体上看,部分案件不再是单一的借款人或担保人,原告除传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还存在类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组织。从审理特点上看,案件事实查明愈发困难,款项的交付难以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进行认定,需要法院依职权调查。另外,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愈发复杂化,涉及互保、动产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等多种类型担保方式,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职业放贷人认定、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等争议问题频现。

破产案件方面,自贸区法庭新收破产案件(含强制清算案件)60件,其中申请破产重整6件、执行转破产7件。经审查后裁定受理的破产类案件24件,实体审结破产案件17件。破产企业类型以民营企业为主,企业行业主要集中在医疗设备生产、建筑施工、投资等领域。

为妥善做好破产处置工作,自贸区法庭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不断完善破产审判繁简分流机制,执转破运行机制等举措,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作用。实体审结的17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14件,占实体审结案件数的82.35%,平均结案周期仅183.4天。累计化解企业不良债权2.6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21人,盘活土地、房产面积5万平方米,引入重整资金超1000万元。

此外,自贸区法庭受理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16件,审结1423件。主要案件类型包括侵害商标权、侵害著作权、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三类案件占比超90%。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稳步推进,审理各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2件,主要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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