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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黑吃黑”,犯罪团伙竟聘“监工”监督“洗钱”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邮刑轩 记者 顾潇)为了防止“黑吃黑”,境外网络犯罪团伙竟专门在国内聘请“监工”,发展下线大量收购银行卡、手机卡,帮助各类网络犯罪团伙“洗钱”6000余万元。近日,扬州高邮警方一举端掉该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破获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案件100余起。

2022年初,扬州高邮一男子在网上遭遇裸聊诈骗,被敲诈了一万元。警方调查发现,发现国内一团伙与境外犯罪集团勾联,专门从事网上银行卡、手机卡、U盾三件套交易,并帮助上游犯罪团伙洗钱。高邮市公安局、扬州刑警支队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赴云南、上海、安徽等展开侦查,在掌握该犯罪团伙后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罗某、郭某、刘某、李某等犯罪嫌疑人18名,捣毁窝点3处,扣押电脑15台,手机80余部,缴获银行卡、手机卡、U盾三件套100余件。

经审查,查明2021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罗某(女,25岁,云南省昆明市人)与境外网络犯罪团伙勾联,以3%-5%不等的返利为诱饵,发展吸收郭某、刘某、李某等人,收购大量银行卡、手机卡、U盾三件套,帮助境内外网络敲诈、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转移资金。为了防止“黑吃黑”,境外网络犯罪团伙每天给罗某开500元“工资”,让她专门“监督”郭某、刘某等人转移资金。

经警方梳理作案银行卡、手机卡、U盾三件套涉及广东、云南、安徽等16个省、18个市,涉案流水达6000余万元。目前,1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网络犯罪活动等罪名均被采取强制措施。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银行卡开户人、手机卡开卡人如果将本人银行卡、手机卡出租、出售、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防止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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