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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一男子拒不配合医院防疫工作被依法行拘


现代快报讯 (通讯员 邵臻 记者 曹德伟)3月26日上午,一男子在镇江丹阳市吕城镇卫生院内因行程码带星且不能出具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而无法就医,竟大闹医院,扰乱卫生院正常工作。丹阳市公安局吕城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将涉事人员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男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日上午,周某的父亲陪老伴到丹阳市吕城镇卫生院拆伤口纱布,由于之前二人曾去外地就医目前行程码带星,且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周某的父母便被吕城卫生院防疫工作人员引导先去做核酸检测。在周某父母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获悉此情况的周某匆匆赶至卫生院。





卫生院防疫工作人员告知周某疫情防控期间卫生院的规定,行程码带星的人员必须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能入治疗室。不料,周某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非但不听劝阻,而且还将父亲的手机狠狠摔在地上,并指着被摔得粉碎的手机说:“这下手机不会带星了吧?”随后,周某与医护人员发生争执,期间,周某还在医院内丢砸医疗用具,扯下医生的隔离帽,整个过程持续二十多分钟,影响了吕城卫生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吕城派出所民警在依法查清周某的违法事实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事后,周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并向相关医护人员道歉。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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