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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减税降费2700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督办“减税降费”重点建议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蓬勃发展的市场主体,是稳住经济基本盘和稳定就业的中坚力量。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如何?7月2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江苏银保监局等5个厅局相关负责人分别汇报建议办理情况。

上半年,全省累计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超2700亿元

如何让企业轻装上阵?“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益锋介绍,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刘春良提出“加快推进对市场主体实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的建议,其中延续已有制度性减税政策、继续实行社保费用减免政策等建议,在今年上半年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中已有所体现。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一级巡视员姜跃生透露,今年上半年,全省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超2700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累计1667.6亿元。

7月起,留抵退税政策惠及面进一步扩大。沈益锋介绍,下半年江苏新增7个行业的留抵退税工作将全面推开,同时继续退还增量税额。

延长一年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针对当前市场主体普遍承压前行的状况,刘春良建议参照2020年对社保费减、免、缓的做法,出台新的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这代表了相当范围的市场主体的心声。

省人社厅副厅长梅仕城介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6月以来江苏出台实施了社保缓缴扩围政策,比如将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缓缴社保费政策扩到部分制造业、纺织服装业、文体娱乐业等17个行业,企业养老保险缓缴期限统一延长实施到2022年底,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期限最长仍为一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等单位,缓缴三项社保费的期限统一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不影响职工权益。

梅仕城说:“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江苏延长一年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上半年全省减收失业、工伤保险费75.95亿元,有力减轻了企业用工成本。”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傅洪拓提出了《关于制定促进种业发展配套信贷税收政策的建议》,锚定针对种业企业的政策扶持。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俞卫东、江苏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周盛武也分别做了相关汇报。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叶飞表示,接下来将强化工作统筹,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深刻理解国家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整体推进的战略意图,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同时结合江苏实际出台和实施推广政策,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捍东表示,要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心怀“国之大者”、提高政治站位,“要让企业真正得到实惠、有获得感,最主要的就是减税降费。”他表示,减税降费是普惠型的政策,好的政策就要坚决落实到位。

(摄影 曹伟 编辑 吴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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