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江苏一女子被判刑三年半,但从立案至今4年内连生3胎,一直未被收监。10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已注意到该问题,女子孙某目前在哺乳期,待其哺乳期结束,驻地司法所会上门了解情况,视情况进行收监。
据媒体报道,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出生于1987年的孙某曾是江苏一家公司的财务经理。2023年2月24日,孙某因犯虚开发票罪、犯职务侵占罪,被润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28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同案人家属龚女士称,“我们计算,在不减刑的情况下,孙某的刑期应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6年8月4日。”但龚女士发现,孙某自立案后一直因怀孕生子未被收监,判决生效后,孙某也未被送监服刑,而是开启了“连续怀孕生育”模式。“孙某于2021年5月离婚,处于离异状态下,却连续在即将收监时‘卡点’怀孕,立案至今4年生产3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孕妇,因怀孕或哺乳婴儿可暂予监外执行,执行期间计入刑期。
对于此事,10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法院已注意到该问题,女子孙某目前在哺乳期,受驻地司法所管教。待2026年孙某的哺乳期结束,驻地司法所会上门了解情况,视情况进行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