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及燃气产品质量安全,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日前,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发布《关于征集特种设备安全、燃气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众征集特种设备、燃气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线索。据悉,市民提供举报线索,可获500元以上、最高达100万元的奖励。
《公告》指出, 广大市民如发现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安装、改造、修理活动,销售(含出租)、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已报废、未经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办理使用登记,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证书,以及生产、销售无熄火装置的燃气具、可调整出口压力或出口压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等15种违法行为,可打12315举报。
《公告》还明确,特种设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目录》所列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燃气、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是指以天然气、水煤气为燃料的液化石油气及与其相配套的软管(金属和塑料软管)、调压阀、燃气灶质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对经查证属实结案,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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