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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股东深陷合同纠纷,“第三方支付第一股”拉卡拉股票1.28亿拍卖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曾几何时,在微信、支付宝支付还没广泛普及的时候,拉卡拉一度抢占了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头把交椅,它是首家在A股上市的第三方支付公司。12月17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票,将以1.28亿底价进行司法拍卖。它被拍卖的原因,是股东陈某某深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阿里拍卖页面截图

500万股股票1.28亿起拍,竞买人需符合诸多条件

阿里拍卖平台显示,陈某某所持有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500万股股票,将于近日进行司法拍卖。

这500万股股票的市场议价为1.6亿元,起拍价定为1.28亿元,参与竞拍的竞买人需要缴纳保证金1500万元。拍卖时间定在2021年12月25日10时起至1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参与此次竞拍的竞买人,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阿里拍卖平台显示,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股东深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名下股票被司法拍卖

据悉,此次股票拍卖的原因,是因为拉卡拉股东陈某某深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导致其名下股票被拍卖。天眼查显示,陈某某持有拉卡拉3.88%的股份,为拉卡拉第五大股东。

根据2021年10月13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陈某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7日立案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法院责令被执行人陈某某履行本院(2021)苏12民初9号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至今为自觉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已轮候冻结被执行陈某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500万股。因执行案件需要,法院决定对陈某某持有的500万股证券进行拍卖。

之后,拉卡拉公司也发布了一份情况说明。这份情况说明明示,陈某某持有的拉卡拉公司股份做出公开限售承诺,目前尚在承诺期内。

在情况说明中,拉卡拉还请求法院在拍卖陈某某股份的公示中揭示以下信息,即通过拍卖方式获取拉卡拉公司股份的主体,需要承诺遵守陈某某的公开承诺,2022年4月24日之前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拍卖获取的股份,也不由拉卡拉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22年4月25日至2024年2月24日期间,不得以低于拉卡拉IPO发行价减持本次拍卖获取的股份。

拉卡拉曾因多项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350万元

2019年4月,拉卡拉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拉考卡2021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9.53亿元,归属净利润8.5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85%和16.41%。

即使如此,近期拉卡拉仍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营业部作出行政处罚。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拉卡拉存在违反外包管理规定;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要求;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落实本地化经营要求;未与商户签订受理协议;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未留存商户培训材料等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224万元,并处罚款350万元,罚没合计359.4224万元。

公告还显示,拉卡拉时任副总裁宁一丁对“存在违反外包管理规定;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要求”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据了解,此次行政处罚并非卡拉卡年内首次接受受罚。2021年1月4日,拉卡拉南宁分公司因存在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以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处以3万元罚款。据不完全统计,拉卡拉及其分公司近5年遭行政处罚多达10次,共计罚款406.6万元。除被监管部门处罚外,拉卡拉积分还屡遭银行“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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