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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逃人员”藏深山,不堪压力投案自首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国武 记者 顾元森)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莫愁湖派出所接到宁波市公安局宁海县桥头胡派出所信息,称建邺警方一直追踪的嫌疑人刘某到当地派出所自首了,刘某正是莫愁湖派出所民警一直追踪了两年多的“三逃人员”。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8月以来,刘某、林某等一伙人利用口口相传、发放传单等方式,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吸引人投资。2019年11月,刘某等人卷款携逃,涉及投资被害人员39人,涉案金额达1180余万元。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对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林某作为公司主要的犯罪嫌疑人之一,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在公司担任业务主管一职,管理公司其他业务员并负责行政类事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刘某是公司法人代表,掌控公司非法吸收的所有钱款,安排出去放贷款赚取利息,投资做生意,并定期发放利息给投资人。2019年下半年,刘某发现资不抵债,窟窿越来越大。2019年11月,刘某等人“跑路”。2020年6月23日,民警将林某抓获归案。经审查,林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不过,刘某一直负案在逃。民警一直追查着刘某的行踪,后来警方得知刘某藏在某深山老林中,几次赶赴现场实施抓捕,然而刘某警惕性高,警方没能抓到人。于是民警转变思路,欲擒故纵,先离开宁海县,并联系当地警方,请当地警方帮忙观察。


△嫌疑人跟随朋友来派出所自首 警方供图


直到2022年3月,一直躲在深山老林里的刘某终于憋不住了。原来,随着疫情防控措施越来越完善,躲在深山里的刘某出行越来越不方便,终于忍受不住,选择了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交代了犯罪事实。

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向南京建邺警方通报了相关情况,莫愁湖派出所民警将刘某带回南京。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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