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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全面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的立查立改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娜)8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近期,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南京将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



△网站截图

据悉,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乡房屋保有量逐年增加,量大面广,涉及各行各业,情况复杂。近年来,大量房屋老化,历史累积的安全隐患开始集中显现,安全管控压力不断加大,形势日益严峻。

根据《方案》,南京将实施百日攻坚。此次攻坚行动期间,南京将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今后城镇不再批准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改作经营用途的自建房、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改扩建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方案》提出,在对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逐户逐栋排查的基础上,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要全面摸清包括房屋经营安全性、结构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内容在内的基本情况。同时,将居住用途改造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以及各类“住改商”的房屋、临街底层“破墙开店”的房屋,以及学校、医院周边频繁周转的二手房、频繁易手的学区房(门面房)等九种作为重点排查房屋类型。

《方案》要求建立社区(村)、街道(镇)、区级部门、市级部门四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体系。通过产权人自查、社区(村)网格员巡查、街道(镇)组织专业人员排查、区级部门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重点筛查、市级部门组织鉴定评估的工作机制,完成安全隐患判定。

如何整治排查出的隐患?《方案》提出了五点措施。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监管;实现D级危房住人动态清零;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把“城中村”的改造作为重点;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方案》同时提出,要加强住房经营性用途准入管理,健全房屋隐患动态发现机制,加强房屋改扩建管理,加强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加强房屋鉴定检测管理,推动房屋安全信息共享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举措。

(编辑 吴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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