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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的购房奖励、余额可提现!南京六合房票安置新政来了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晓冬)继雨花台、秦淮、栖霞等区之后,南京市六合区的房票安置政策也来了!近日,六合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南京市六合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实施细则》及《南京市六合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持房票在六合区内购房时,将给予12%奖励资金;票面金额使用超90%的,剩余房票余额可以提取现金。

与此前南京各区发布的房票安置政策相比,本次六合区出台的房票安置政策无疑在奖励及优惠政策方面,加大力度。记者了解到,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商品住宅(含公寓、储藏室车库、商办等)的,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8%购房奖励;被征收人在有效期内使用房票在六合区内购房的,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给予12%奖励资金。在契税方面,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票面金额的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房票票面金额的,对超额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值得注意的是,房票票面金额使用比例超过90%的,剩余房票余额可以提取现金。具体操作为,被征收人实际使用房票面额超90%后,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资料,向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申领奖励资金并进行房票余额兑付。购房人后续申请变更、解除购房网签协议的,应当先行退回已兑付房票资金和奖励资金。据悉,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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