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喜卓)9月9日,四川成都谢女士“两年被家暴16次”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二审法院决定该案维持原判,谢女士前夫贺某阳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二审宣判后,谢女士面对媒体自曝,从受伤之后,至今两年多时间里,再没有来过例假。她说:“其实不来例假这个问题,我已经不是特别在意了,因为并没有影响到我的生命。对我来讲,其实活着就已经特别知足了。”
据此前报道,谢女士与贺某阳于2021年5月结婚,婚后两年内,遭受贺某阳16次不同程度家暴,多次要求离婚未果。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谢女士,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
2024年5月31日,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谢女士与贺某阳离婚,女儿由谢女士抚养。同年12月27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一审认定贺某阳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