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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期间翻墙外出,罚200元

3月31日,徐州市睢宁县公安局通报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两男子在居家隔离期间翻墙外出,均被罚200元。

  

3月29日11时许,刘某某不服从防疫居家隔离规定,私自翻墙外出,后被疫情管控人员发现。当天,睢宁县公安局庆安派出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刘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29日11时许,孙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不服从防疫居家隔离规定,私自翻墙外出,后被疫情管控人员发现。3月30日,睢宁县公安局王集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孙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张晓培 吴小娜 卢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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