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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因疫情滞留流浪人员分类救助,符合条件者可资助返乡

4月15日上午举行的第154场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民政局局长蒋蕊介绍了针对无固定住所社会流浪人员的帮扶救助举措。

居无定所的社会流浪人员始终是社会救助工作领域高度关注的对象,因为他们流动性强,自身防护力比较弱,本轮疫情发生以来,上海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出台相应措施,指导市、区两级社会救助机构,尽全力确保他们得到及时救助,确保他们身体健康和防疫安全。

蒋蕊说,当前上海的社会流浪人员与传统意义上的流浪乞讨人员有一定差异,从我们做的一些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比如因酒店旅馆封闭、高铁和公共交通暂停之后短暂滞留;也包括此前在工地、市场等务工场所居住,现因封控被要求离开,又一时找不到居住地的人员;三是来沪求职未果,又暂时不想离沪的人员。

对这些因疫情影响滞留而临时陷入困境甚至流浪的人员,政府的救助、关爱、帮助不能缺位,将进一步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人员。发现以后,要及时安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并做好环境消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将及时转运收治。对核酸检测阴性人员,针对其不同情况及需求做好分流处置。

其中,对本市户籍或有居所的人员,帮助其返回居住地;对符合离沪条件且要求返乡的,资助其返回家乡;对有意愿在沪务工人员,帮助其联系相关适合的岗位;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劝导其到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于其他特殊情形一时无法分流的,由属地落实临时安置点,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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