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出通告,为及时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彻底清除病毒,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专家研判,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较大范围区域静态管理,实施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零时至4月24日24时。
静态管理实施范围包括了 南昌县【含莲塘镇、八月湖街道、东新乡、八一乡、银三角管委会、向塘镇、蒋巷镇,小蓝经开区(含金湖管理处、银湖管理处)】、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不含下新建)、高新区(不含鲤鱼洲管理处)、红谷滩区、经开区、湾里管理局。
南昌市要求,在实施静态管理期间: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全体居民应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除封控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规定外,其他区域严格按照管控区标准执行,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一律不出小区。除参加防疫、隔离转运、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保障城市运营人员外,其他人员居家办公,学校实施线上教学。已经复课的高三年级学生实施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向属地指挥部报备,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实施封闭管理。
(二)持续开展核酸检测
静态管理期间每天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对24小时内不做核酸检测的一律赋黄码,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交通管控
除保障城市运行的救护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和经批准的车辆凭证通行外,地铁、公交等减少发车班次,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暂停运营。
(四)全面关停经营场所
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药店、面包房、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商场、餐饮、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五)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各县区要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及医疗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社区、村(居)委会。原则上每户每天只能由1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出采购1次生活必需物资。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加强院感防控,保障群众各类医疗服务需求。
(六)严格落实个人责任
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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