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艾佩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并要求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广大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功绩导向,注重群众公认,选树一批近年来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做出突出成绩、时代特征鲜明、赢得群众赞誉的公务员先进典型,强化榜样引领,是凝聚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更强合力的重要举措,是为党和人民赢得更大荣光的重要支点。
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满意”是当好人民公仆的基本标准。具体而言,“人民满意”标准必须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功绩过硬、群众口碑过硬。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坚定如磐初心不动摇,树牢宗旨意识,坚守人民立场,甘当为民服务的“孺子牛”,敢于与疫情战斗、与洪魔竞速、与暴雨抗争;敢于破除改革中“利益藩篱”,勇闯创新中的“无人区”;敢于扎根基层推动乡村振兴、走进群众完善基层治理;敢于正直如山、清廉若水,擦亮清廉底色,才能收获“人民满意”这份崇高而神圣的荣誉。反之,若不能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能守好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的“责任田”,为人民服务讲回报比讲付出的多,讲待遇比讲业绩的多,讲委屈比讲担当的多,就只会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远,与“人民满意”相差越来越大。
用“人民满意”标尺丈量为民服务担当,正是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初衷。为保障评选表彰工作成效,必须把好“首关”,树立“人民满意”的鲜明导向。对标“人民”二字,将评选表彰重点放在离在人民最近的地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选树典型;聚焦服务人民的最前沿,注重推荐在应对重大斗争、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瞄准心怀人民的“好公仆”,注意推荐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真正把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选出来,给予其最高荣誉,为奋进新征程汇聚榜样力量。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两年多前,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业绩,展现了公仆本色,凝聚了奋进力量,不仅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和信赖。奋进新征程,发挥崇高品格催人奋进、先进事迹鼓舞人心的作用依然意义重大。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为新的契机,在评选中对标学习,在表彰中见贤思齐,把“人民满意”作为为民担当的标尺,让更广大公务员学习典型、争当典型,更要将他们身上的崇高精神和价值取向转化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行动。
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这既是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初衷,也是广大公务员的奋斗方向。把典型选树好,把精神传承好,评选表彰活动必将凝聚起见贤思齐、奋发进取的磅礴力量,引领广大公务员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书写新篇章、创造新辉煌!(艾佩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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