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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

李家超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

(总台记者 周伟琪 朱丹 金东)

新闻人物

李家超籍贯广东番禺,1957年12月出生于香港一个基层家庭,小学就读深水埗五邑工商总会学校,中学就读于九龙华仁书院,成绩优异。

1977年,李家超加入香港警队,任职见习督察。在30多年的警队生涯中,他先后担任总警司、警务处助理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副处长(管理)等职务。在他领导下香港警方曾破获多起轰动一时的大案。

2012年9月,李家超被任命为保安局副局长,结束警队生涯。2017年7月,经国务院任命,李家超出任保安局局长。2021年6月,李家超被国务院任命为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

近年来,在应对“修例风波”、实施香港国安法、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抗击新冠疫情等重大事件中,李家超立场坚定、尽责担当、务实亲民,全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全力维护香港根本利益,赢得广大香港市民的支持和尊重。

2022年4月,李家超辞去政务司司长职务并正式报名参加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他表示,决定参选是出于对国家的忠诚、对香港的热爱和对市民的负责,有信心在未来迎接公职生涯中的最大挑战。

李家超公布的竞选政纲主要含四大政策纲要,包括强化政府治理能力,团结一致为民解困;精简程序多管齐下,提供更多安居之所;全面提升竞争实力,创造持续发展空间;同建关爱共融社会,增加青年上流机会。

李家超爱好音乐,1980年与妻子林丽婵结婚,育有两子。

新闻背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8日举行。这是去年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之后第三场重要的选举活动。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新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3月31日起实施。5月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标志着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工作顺利完成。

2021年9月和12月,新选制下的第一、第二场重要选举活动,即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和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先后顺利完成。根据新选制,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由五个界别组成,人数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负责提名并选举行政长官人选等事宜。

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为4月3日至16日。提名期内,选举主任共收到1份提名表格,该候选人为李家超。李家超是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前司长,其于4月13日正式报名参加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

4月18日,香港特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已完成审查李家超作为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资格,并裁定其提名有效,李家超获得的有效选委提名数为786名。

5月8日,选举事务处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设立一个主投票站,供选举委员会委员就行政长官选举进行投票,投票时间是上午9时至11时30分。候选人须获得超过750张有效选票才能当选。

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须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六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香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前五任行政长官先后由董建华、曾荫权、梁振英、林郑月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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