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发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减免符合条件租户的房租。
《通知》要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承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间接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相关单位和机构,原则上转租方不享受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中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
《通知》要求各省管企业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制定房租减免实施方案,规范有序推进房租减免。据悉,如若因未严格执行租金减免政策而产生负面影响的,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进行减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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