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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促消费促发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以下简称“点亮”行动),组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余家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商平台,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亮证、亮规则”,推动信息公开、规则透明,共同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点亮”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台经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规范为了更好发展,着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中小微市场主体数字化转型,提升电商平台运行效率和综合竞争力。引导平台和商户“亮照”,依法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引导平台和商户“亮证”,依法公示行政许可、备案、审查批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引导平台“亮规则”,依法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在开展“亮照、亮证、亮规则”的同时,指导督促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伪造、变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

本次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平台落实、属地指导、总局抽查、评估总结等五个阶段。在行动过程中注重组织方式创新和效果评价创新,推动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共同构建“消费者体验评价、经营者实践评价、平台主动评价”多维度评价机制,对行动的社会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全面评估。通过开展“点亮”行动,构建多方协同参与的平台主体信息与规则治理常态化机制,推动形成百家平台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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