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向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隧道内部注入海水,同时在核电站港湾内发现有鱼类放射性元素超标。
福岛核事故给日本东北地区近海造成了严重污染,然而,日本政府在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并没有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反而决定把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排放入海,并一再鼓吹核污染水的所谓“安全性”,对此,日本国内以及国际社会各界人士不断发声反对。
日本国内:不能只以日本为中心考虑问题
福岛县当地渔民 小野春雄:海洋是一个大的生命体,它是鱼的家,不是人类的家。我们借用大海来捕鱼,并把它们送到消费者手中,所以作为渔民我们要保护大海。海洋是相通的,不能只以日本为中心考虑问题。政府说不允许丢弃塑料垃圾,不允许丢弃吨袋,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就只有氚可以排放入海吗?这是谁决定的?即便是一个国家的首相也不能决定这个 。
北海道癌症中心名誉院长 西尾正道:氚和普通的水是会混在一起的。鱼类摄入的氚有些会以水的形式被排出,但如果它变成了有机结合氚,就会被吸收到鱼类身体的化学结构中。如果我们吃了这样的东西,我们的身体里也会有被污染的蛋白质等物质。
环境放射能专家 天野光:我反对核污染水排海的主要原因是,排入海洋的核污染水中,不仅含有放射性核素,也含有碲和其他有害元素。我们不知道这些污染带来的结果,海洋究竟会变成什么样。
原子力市民委员会专家 后藤政志:无论海洋有多么辽阔,核污染水排放入海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现在都只是推测,一旦真的排放了,无法预料会出现怎样的状况。如果出现了重大事故,谁来承担责任?环境问题一旦发生,影响范围巨大,可以说环境问题是不可逆的,不可能再回到原来的样子了。虽然大家会误认为放射性污染物浓度很重要,但其实更重要的是排放的绝对量,考虑到这一点的话,单纯只说稀释后的放射性物质浓度,完全不考虑绝对量是非常危险的。
学者:日方公布数据不透明 排海计划违反国际法
多位学者指出,日本公布的核污染水相关数据并不透明,是在评估不充分的情况下,作出了错误的决定。
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肯·布塞勒:铯137和铯134等物质可能需要数周或数月的时间才能排出,还有锶90或钚会沉积在骨骼中,它们可能会在你摄入后数年才被排出体外,这会造成长时间的损害。12年来我没看到证据表明他们能够做到清理放射性废物,因此我持怀疑态度。《伦敦倾废公约》禁止将放射性废物排放入海洋,核污染水是在太平洋中流动的,不再只是在日本境内。
国际环保机构核专家 肖恩·伯尼:日本政府已决定采用成本最低的排海方案,不幸的是,这意味着放射性物质将在未来几十年内被人为地排入太平洋并造成污染。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日本政府需要做大量评估,包括环境影响评估,观察这些污染物的影响,不仅仅是在日本沿海,也包括在日本海域以外的污染。但不幸的是,日本政府选择不这样做。
中国海洋法学会会长 高之国:排海计划不是违背了一个条款,它是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二部分里面的诸多条款,或者说所有的条款,都违反了。海洋法公约的第十二部分是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第192条规定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198、199、200、201、204、205、206这些条款里面一条甚至一款就可以认定日本政府官方的决定是国际不法行为。
斐济政要:为何不把核污染水留在日本重复利用?
受地理位置和洋流影响,太平洋岛国预计受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影响较大。太平洋岛国之一的斐济政要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日本核污染水处理后真的像承诺的那样安全,不如留在日本国内重复利用。
斐济副总理(时任斐济代总理)卡米卡米加:日本的核污染水排海计划让我们保持高度警惕,我们已经得到过教训,非常艰难的教训,我们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同样的问题。
卡米卡米加还说,如果经过多核素去除设备(ALPS)处理过的核污染水如此安全,那日本为何不将其再利用或用在本国制造业和农业方面?
斐济副总理(时任斐济代总理)卡米卡米加:我们的独立专家小组无法根据日本政府和原子能机构共享的数据和信息得出与他们相同的结论,我有一个不得不问的问题,经ALPS处理的水这么安全,为什么不在日本重复使用呢?例如,用于制造业和农业?我们生活在太平洋,我们和海洋是一家,我们只有一个海洋。
海洋不是日本“下水道” 而是人类共同家园
在日本民众举行的反对日本政府排污入海的集会中,经常打出的标语和口号之一就是“保护海洋,守护未来”。当前,日本政府一意孤行,不顾国际社会的反对,公开宣称将于今年春夏之交排放福岛核污染水。这是对本国国民的不负责任,更是将本该自己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全人类。核污染水排海关乎海洋环境安全和人类生命健康。在这一史无前例的重大问题上,必须慎之又慎,不要让福岛核事故灾害延续,不要让全人类子孙后代承担风险。日本政府应该记住:海洋绝不是日本的下水道,而是人类共同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