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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法护营商环境 赋能高质量发展

6月20日至27日,苏州法院围绕安全生产、护航房企、科创企业、跨境贸易、专精特新、服务业连续举行了六场服务新质生产力系列活动,听取企业需求、破解掣肘企业发展的问题。这是苏州法院能动履职,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法治护航的又一有力行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苏州法院能动履职、靶向发力,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聚焦经营主体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举措,优化司法供给,先后出台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15条意见、服务保障“企业敢干”18条措施等工作举措,推出司法助企“五庭协同”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联动平台,开展“执破融合”改革、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和行政合规整改、民商事合规指引工作,挂牌成立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中心和企业重整中心,助力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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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平等保护,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苏州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为依法开展平等保护,苏州中院构建了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破产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劳动法庭、互联网法庭等五家“国字号”法庭的“五庭协同”机制,专门成立协同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协同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建立协同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统一裁判尺度、强化规则引领等方面的优势,凝聚审判合力。

同时,苏州法院坚持国企民企平等对待,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和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坚持内资外资一视同仁,设立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出台服务保障RCEP高质量实施工作意见,研究涉RCEP具有前沿性和典型性的法律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与苏州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相适应的司法保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因为有了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在审理一起乌克兰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乌克兰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庭仲裁裁决案中,苏州国际商事法庭依法作出首例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裁定,赢得乌克兰的当事人的点赞。

平等保护还体现在劳动者与企业的“双保护”上,苏州劳动法庭自成立以来,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正当发展利益并重。一方面,着力保护劳动者权益,依法支持劳动者关于劳动报酬、解雇保护、社保待遇等方面的合理诉求,让劳动者充分享有奋斗回报、享受发展成果,最大程度激发劳动创造力,赢得发展优势。另一方面,依法支持企业正当履行建章立制、调职调岗、解聘解雇等管理职能,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与正当发展利益。该庭审理的外卖骑手“被个体户化”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裁判规则被稳定就业司法意见吸收,业界评价该案“意义深远”,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生动范本。

公正审判、平等保护无处不在。在被誉为全球轮胎行业“世纪大战”的专利侵权系列诉讼中,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依法判决国内企业赔偿荷兰某公司650余万元,这是全国首例精细化计算技术贡献率的专利侵权案件,为解决司法保护难题提供了“苏知”方案,多家国外主流媒体称其“会增强在华国际投资者的信心”。

提升审判质效,增强企业获得感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项充满探索性开创性的重大工作。

为保护创新,释放新质生产力的澎湃动能,苏州法院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持续加大对新能源、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2年以来,苏州法院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99763件,标的总额912.77亿元,“万词霸屏案”和“‘德禄’商标维权案”等16起涉企知识产权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连续4年同时获评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9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纾困解难“暖企”“护企”等典型案例。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近年来,全市法院深化以公正裁判护商、以高效司法安商、以人文关怀暖商的高质量司法,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切实承担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职责。

执行工作能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而破产既能集中化解矛盾纠纷、挽救危困企业、公平清偿债务,又能促进市场优胜劣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7月,苏州市两级法院启动了“执破融合”改革,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深层次融合,以破促执、以执助破,让两种程序的优势在涉企案件清偿处置中交互叠加、充分释放,推动市场出清,推动企业脱困重生。改革启动以来,苏州全市法院已受理“执破融合”案件887件,消化诉讼、执行案件13048件,化解债务157.63亿元,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挽救企业38家。

苏州是链接世界的要地、产业配套的高地、创新创业的福地和对外开放合作的宝地。为服务保障企业高水平对外开放,苏州法院深入实施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不断提升司法效能,持续打造涉外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推动设立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出台服务保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高质量实施工作意见。加强与贸仲委上海分会、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等仲裁、调解机构的对接,创新完善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涉外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相关工作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亮点举措。

延伸司法服务,回应企业新需求

位于苏州火车站附近的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便利、人员集聚,在该服务中心三楼,苏州中院设有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中心,安排专业法官值班,为企业面对面提供各类法律难题解答和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像这样的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中心不止一家,伴随10家基层人民法院的服务中心相继成立,将组成全市法院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中心“1+10”工作矩阵,共同为全市近300万市场主体提供更精准、更贴心的司法服务。

自5月8日以来,苏州各地助企发展司法服务中心共接待各类来访咨询企业和企业家130余人次,线上法律咨询9690余次,有效满足全市各类经营主体多元司法服务需求。

当前苏州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企业和企业家对优质司法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

企有所需,“法”有所应。近年来,苏州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企业的发展往往伴随着各种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如若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更有可能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不良影响。针对企业期盼高效解决经济纠纷的司法需求,苏州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调解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制培育培优行动,引导企业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司法确认程序的司法保障作用,促进涉企纠纷快速、有效化解。今年1至5月,全市法院诉前分流调解成功案件22065件,通过市场化模式调解成功7158件。

企业合规有利于确保企业运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降低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稳健发展。对此,苏州法院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涉案企业合规协同协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开展司法参与刑事合规改革,发布全市法院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指导全市法院审结涉企业合规类案件7件,引导涉案企业守法经营。深入开展民商事企业合规指引工作,在原来经营主体合规指引136条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市等方面的司法新需求,再出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100条,全面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防范法律风险。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创业、创造上大有可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表示,站在新的起点上,苏州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在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执质效等方面下功夫,打造苏州司法最优品牌,积极护航企业发展,助力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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