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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近日,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2022年7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民生底线。

近日,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2022年7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民生底线。

  

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9元,月增39元。

  

调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64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02元,月增259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71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945元,月增226元。

  

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57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18元(其中:基本生活费993元、照料护理费725元),月增139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93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93元,月增55元;照料护理费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为全自理、半失能和全失能,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10%和20%确定。

张晓培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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