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有机产品,很多人又爱又恼。爱它,是源于其有机生产方式的纯天然与高品质;恼它,是因为市面上有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一不小心就令消费者花冤枉钱买到假货。
根据规定,有机产品必须严格按标准生产,不允许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化学物质,不允许在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再次加工、分装、分割。如此严格的条件约束,决定了有机产品产量有限,相较于同类产品,价格也普遍偏高。然而在各大商超、农贸市场以及电商平台,“有机”概念大行其道,在售的有机产品名目繁多,老百姓“雾里看花”之余,更多的是“买个热闹”。
盛名之下,一些有机产品却总是给消费者“名不副实”的印象。一方面,在“有机”身份标签的包装下,鲜有人能凭感官分辨出普通产品和有机产品的区别;另一方面,包装背后涉及认证许可关,普通消费者难以参与生产过程监管,只能依赖第三方完成。但市面上“有机造假”乱象经常花样翻新且屡禁不止,导致有机产业面临信任危机。
保证有机产品名副其实,构建有机产品质量共治新局面,才能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强化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对有机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动态管控,将有机产品的质量抽检纳入各地例行监测、执法抽查、风险评估监测范围,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在行业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方面加大限制直至“禁入”,提高假冒有机产品的违规成本。
切实把好认证关。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提高有机认证企业资质门槛,明确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销售者义务等,在认证过程中引入第三方监督,强化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贸易等环节认证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定期组织对认证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虚假认证加大惩处力度。
开拓共治新局面。加快构建有机产品质量治理的社会多元参与机制,加大对有机食品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让广大消费者了解有机食品生产、加工、贸易的基本要求,推动有机消费各个环节的共建共治共享;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严格有机食品生产源头和流通销售领域监管,严格准入环节筛选,共同推进有机产业的发展。(郭静原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