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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嘱托开新局 | 泰州海陵:建设湿地保护小区 开发碳中和潜能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襟江近海,湿地资源丰富,湿地总面积达3767 公顷,占全区面积的10.2%。
    保护湿地有多种形式,建设湿地保护小区是其中之一。日前,海陵区老东河湿地保护小区启动建设,据介绍,目前,全区已经建成9个湿地保护小区,增加湿地保护面积近2000公顷。



    老东河湿地保护小区位于海陵区中部,横跨该区城北街道、城东街道和京泰路街道,由河流湿地及其滨岸带组成,总面积近1300亩。区域内木本植物丰富,包含水杉、垂柳、樟树、枫杨等;还有空心莲子草、灯芯草、鸢尾、睡莲、菖蒲等湿地水生植被以及麻雀、小天鹅、鸳鸯、燕子、鹌鹑、喜鹊、八哥、虎纹蛙等动物,区域总体自然生态环境良好。

    针对老东河湿地保护小区浮叶植物生长旺盛、入侵植物、围网养殖、非工作船只停泊、河流自然滨岸带侵蚀等问题,海陵区拟通过水质保护、污染源控制、湿地动植物保护、滨岸带恢复等一系列保护和修复措施,加强对湿地资源的保护,保障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科学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综合效益,完善湿地保护体系。

    “湿地保护小区与我们平时所说的小区不是一个概念。”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陵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湿地保护小区是指规模相对较小,通过湿地保护和修复等工程措施,能够发挥湿地生态效益,具有较好生态价值和宣传示范作用的小面积湿地保护管理区域。
    湿地保护小区是保护湿地资源的一种方式,是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的重要补充。“通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可以科学保护和修复小面积、碎片化的湿地,对人为活动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在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重要空间的同时,开发湿地碳汇潜能,助力推动碳中和进程。”这位负责人说。

    《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美丽江苏展现新风貌,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取得稳定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江苏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份。为此泰州市海陵区全面加强上述区域的湿地资源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今年10月,开展了老东河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编制。

    根据规划,该湿地保护小区将从改善环境入手,进一步恢复湿地生态环境和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增加相关标识、标牌,进一步保护水禽栖息地,恢复生物多样性,构建完善的生态网络;同时安排人员定期巡护,减少人为活动,确保河流、林木、动物等不受人类影响甚至破坏。
    一直以来,海陵区重视湿地资源保护,从2013年开始,海陵区申请设立湿地保护小区,进行基础设施和湿地保护能力两大方面的建设,加强湿地保护。通过设立永久性界碑、宣传标牌等形式,陆续建成了凤城河湿地保护小区、泰东河湿地保护小区、卤汀河湿地保护小区、凤凰河湿地保护小区、盐河湿地保护小区、周桥河湿地保护小区、罡门南大河湿地保护小区、塘头河湿地保护小区、茅山河湿地保护小区等9个保护小区,对湿地保护小区的水质变化、生物多样性等情况进行监测,并整合力量开展综合管护。湿地保护小区内禁止围垦、取土、围网养殖、捕捞、狩猎、填埋湿地、非法排放污水等破坏湿地行为。一旦发现破坏行为,依法查处。




近年来,湿地保护成效逐渐显现。今年,海陵区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调研结果显示,海陵区湿地拥有丰富的鸟类、鱼类及水生植物资源,现有螺、蚌、蚬、虾、蟹等底栖动物24种,甲鱼、黑鱼、草鱼等鱼类56种,白鹭、野鸡、野兔、青蛙、芦苇等野生动植物156种。
    下一步,海陵区将根据《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战略部署,继续扎实推进各项生态湿地恢复保护工作,真正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有害生物防治,指导各相关部门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全面开展病虫害监测预报调查,积极开展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的诱捕监测,通过降低有害生物种群数量,来降低各类型虫病发生概率;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全面清查各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做好农贸市场、饭店等可能售卖野生动物场所排查,从源头减少野生动物售卖,对重点湿地区域加强巡查巡护,保护好动物生存空间;强化违法行为查处,通过整合执法力量,开展湿地执法行动,不断增强自然资源部门执法队伍的战斗力,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不断压紧压实保护发展湿地资源的责任,促使全区自然湿地保护率逐步提高、湿地生态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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