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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奋进“苏”写沿海地区发展新篇章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规划》描绘了我省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美好蓝图,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沿海地区发展迎来了新机遇、进入了新阶段,未来将加速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大格局,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拓展新空间、谱写新篇章。

向海图强,迈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我省沿海地区战略地位重要、区位优势独特,既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交汇之地,也是长江经济带和新亚欧大陆桥重要出海门户,更是服务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枢纽所在。乘着国家战略叠加机遇的东风,我省沿海地区经过“十年磨一剑”,综合交通枢纽、新型工业基地、生态环境建设实现了“改天换地”,2020年沿海地区人均GDP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双向开放能力极大提升,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建设拉开帷幕,“东方大港”跃然眼前;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等特色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成为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布局的重要区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稳居全省前列,盐城市黄海湿地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填补了我国湿地类世界自然遗产的空白,沿海地区已经成为我省增长速度快、发展活力强、生态底色好的“黄金板块”。

融合联动,厚植开放型经济“增长极”。沿海地区作为我省开放的前沿,既有横向,也有纵深,拥有海岸线长954公里,陆域面积3.25万平方公里。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以沿海地区为牵引,走好融合联动之路,不仅是撬动我省“1+3”功能区,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实力的“关键一招”,更是构建东西双向开放新枢纽,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制胜之策”。对此,《规划》立足提高区域综合实力、竞争力和带动力,提出壮大区域主发展轴、临海新兴发展轴、近海海洋经济发展轴“三纵”发展轴,完善北部、中部、南部“三横”通道,打造陆海联动、河海联动、江海联动“三大”片区。这“333”的总体布局,将让沿海地区成为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最具潜力和空间的“增长极”,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资源自由流动、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中,实现经济多样性与开放一体化的融合共生、繁荣兴盛。

志存高远,打造现代化建设“样板区”。迈上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沿海地区是我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主阵地,被寄予厚望,理应展现“样板区”的担当。为此,《规划》不仅明确了未来五年发展的阶段性任务,还提出了远期的宏伟目标,即到2035年沿海地区人均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为打造长三角强劲活跃增长极、世界级城市群等提供重要支撑。特别是还首次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规划体系,提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宜居地,建设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可再生能源基地和蓝色碳汇功能区,推动长三角地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信随着《规划》的深入实施,通过落实好产业发展、滨海风貌、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双向开放、民生福祉等六大任务,在苦干实干、勇毅前行中,一定会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沿海地区现代化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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