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杜海涛)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2021年,全国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值5.9万亿元,同比增长23.8%,较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21.4%的增幅高2.4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值的15.1%,对我国外贸的贡献率达16.5%。
截至目前,我国综合保税区数量达到155个,占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数量的比例达92.8%。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提升综合保税区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优化综合保税区营商环境。综合来看,我国综合保税区发展呈以下特点:
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效果显著。中西部地区、东北三省74个综合保税区在加工贸易方面表现突出,去年实现加工贸易进出口值1.73万亿元,占同期全国综合保税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64.8%。四川、重庆、河南、陕西等地的综合保税区吸引一批高端产业及配套制造企业落户,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值占当地外贸进出口的比重均超过60%,实现了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也成为所在省份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平台。
发展活力显著增强,新兴业态持续快速增长。2021年,全国综合保税区内产业稳步升级,保税维修业务进出口值1856.7亿元,同比增长3.8%;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进出口值688.2亿元,同比增长9.9%;保税租赁贸易业务进出口值1121.2亿元,同比增长40.6%。新兴业态对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
改革创新氛围活跃。目前,全国21个自贸试验区中有60个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区在完善政策、拓展功能方面充分发挥了先行先试作用。例如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等就是优先在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内先行先试,再向全国其他综合保税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