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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荔枝网评:规范网络直播打赏,让未成年人从“正门”走进网络世界

 特约评论员/沈彬

  为规范直播中涉及未成年人权利的事项,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等七方面的具体措施,并特别明确: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

  这是持续近两年的直播行业监管中,首次提出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项意见。相对于之前的治理措施,这次由中央四部门推出的《意见》针对性更强,手段更果断,更突出了源头治理、生态治理的理念。

  此前,直播行业站到了互联网的风口上,为无数人打开了“任意门”。通过小小的手机屏幕和未知的世界相连接,里面有光怪陆离、滑稽搞笑,种种“信息冲击”和“视觉轰炸”,更有滚滚流量之下的纸醉金迷、一掷千金。直播打赏,从之前的刷火箭、刷游艇,到现在变成PK、连麦、“惩罚”,花样翻新,刺激着人沉迷于对金钱的比拼,深陷多巴胺的狂欢。很多未成年人无法抵挡诱惑,迷失在互联网直播的洪流之中。

  “熊孩子打赏主播12万”,“16岁女孩打赏主播,55万家当挥霍一空”之类的新闻屡屡出现。除了责怪“熊孩子”,更不应该忘记,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的全社会的责任。未成年人不能挥霍父母的血汗钱,更不能被畸形的流量价值观、拜金主义带坏。要救救未成年人的“口袋”,更要救救未成年人的脑袋。

  其实,近几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群体、针对直播行业的规范规定已有不少。比如,2020年6月,国家八部门联合印发《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当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打赏。但是,整个直播产业涉及利益主体众多,一些主播、平台心存侥幸,想绕开规矩,把手伸进未成年人的口袋。

  此次《意见》放出一系列大招,包括: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平台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取消打赏榜单、限制高峰时段连麦、不得设置“PK惩罚”……这些强有力的技术限制措施,明确宣示不能再搞小动作、再打擦边球,不许再对未成年人这一块“市场”打主意。

  除了技术层面的硬规范,《意见》还对平台提出价值观上的要求:各平台要从“塑造什么样的未来人”的高度,要从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高度,认识到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性、紧迫性。

  互联网不是洪水猛兽,但绝不能成为诱惑未成年人的“网络销金窟”。这次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合力将直播行业带上正轨,把“偏门”关上,让孩子能够从“正门”走进互联网世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绿色的直播空间,这是对新兴的直播行业负责,更是对我们的未来负责。(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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