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配亮)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增加岗位供给、精准开展就业服务等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云南明确,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且符合有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对到云南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对其中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按照规定提前转正定级。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2022年期间划分为中、高风险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云南提出,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
(编辑 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