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热点 > 正文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94号通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94号通告

11月2日0时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

系外省来(返)苏州人员,在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该人员从外省乘坐K233次列车(座位号:15车厢0080号)于10月31日5:53到达苏州火车站,核酸“落地检”阴性。住址为吴中区东方大道166号宿舍。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特别是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枣庄市、青岛市,山西省大同市,青海省西宁市,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邵阳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郑州市,河北省邯郸市、沧州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苏州人员,提前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 (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省外来(返)人员实施3天3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宾馆、酒店、民宿、过夜浴场等住宿业单位要严格履行查验责任,督促提醒省外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和“3天3检”,发现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

对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将进行赋“黄码”管理。

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日



附1:查找核酸检测采样点的方法

打开“苏周到”APP首页,点击“疫情防控”,即可查看常态化采样点、医疗机构采样点、24小时采样点。


附2:“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

图片

附3:各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和疾控机构联系电话

各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联系电话:

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8358939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58987106

常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52773593

太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53890840

昆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55115103

吴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3160016

吴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7080456

相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6181757(疾控)/

0512-65760130(社区)

姑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8727303

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6680924

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8750867

各地疾控机构联系电话: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285423

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58987106

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52308231

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53106991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57369628

吴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3160210

吴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5620235

相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6181757

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128530

工业园区疾病防治中心

0512-67611603

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12-68081359


来源:苏州发布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