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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收受医药回扣,盐城医疗系统三人被处理

现代快报讯(记者 姜振军)11月2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市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净化医疗卫生土壤,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解决“看病难”问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近年来,盐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医药耗材购销领域腐败案件,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主任科员陈其斌收受贿赂等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陈其斌在担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4次收受药械供应商陈某某贿赂14万元。此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陈其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湖县冈西镇卫生院原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杨生宏收受贿赂等问题。2013年至2019年,杨生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数家药企贿赂30.1782万元。此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杨生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3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区神经外科诊疗组组长陈旭人违规收受药品回扣等问题。2020年3月,陈旭人在办公室收受某药企药品现金回扣。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20年5月,陈旭人受到记过处分,被取消主诊医师资格,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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