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强 记者 曹德伟)馒头里加糖精纳、卤鸡爪中加苯甲酸钠、熟菜卤汁里加罂粟……近日,镇江全市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通过开展“平安餐桌”专项行动,强化与行政监管部门融合作战,先后侦办了一批加工、销售、贮存食品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刑事案件。
△ 突击检查包子馒头店
8月13日,新区公安分局会同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击检查,抓获两名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周某某。警方查明:2021年3月至5月间,刘某某伙同周某某,在二人经营的包子馒头店内,以糖精钠代替部分绵白糖生产甜馒头并出售,非法获利1000余元。目前,二人均已被移送起诉。
据介绍,糖精钠、甜蜜素都是食品添加剂,除了让食物变甜之外,没有任何营养价值,相反,还会影响食物的吸收,影响消化,可能还有一定的致癌性。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糖精钠、甜蜜素属于在蒸制馒头、包子等面制品中禁止添加的食品添加剂 。
△ 被查的卤鸡爪
9月13日,句容市公安局会同句容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联合执法,抓获1名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经查,2020年5月以来,汪某某在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陆郎镇一作坊内,明知肉类产品中禁止把苯甲酸钠作为添加剂,但为了达到防腐效果,他在制作的卤鸡爪中加入苯甲酸钠,并销往镇江句容、南京江宁等地。目前,汪某某已被句容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苯甲酸钠是一种常用的防腐剂,一般用于调味品、饮料当中,但苯甲酸钠与人体内的胃酸会发生反应,生成苯甲酸,苯甲酸有一定的毒性,长期食用会引起人慢性苯中毒。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苯甲酸钠不允许在肉制品中使用。
9 月 16 日,润州公安分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春及王某。经查,今年下半年以来,李某春及王某因自家经营的熟食店生意不好,遂从他人处购买罂粟原植物并在熬制熟菜卤汁时故意加入,之后将熬制的卤汁及熟食共同在熟菜店进行销售。目前,李某某、王某已被润州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独有偶,9月7日,扬中人陈某良也被警方抓获,警方查明,陈某良自今年8月份以来,为吸引顾客扩大盈利,捡拾罂粟茎秆,洗净切碎后加入其经营的熟食店内的汤卤中,并对外销售经汤卤烹煮的猪头肉,经对销售的卤猪头抽查检验,检验出含有罂粟碱成分。
△ 罂粟壳
罂粟壳是国家禁止在食品制作过程中添加的物质,长期服用非法添加罂粟成分的制品是有健康风险的,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造成损害,最大的风险就是上瘾依赖,具有潜在吸食毒品的风险。罂粟壳的提香功效多是传说。
警方提示,广大食品经营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因追求卖相和口感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广大市民如发现类似案件线索,可向公安或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举报。
(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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