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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拿地即开工”!江苏23个部门联合发文简化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

现代快报迅(记者 杨晓冬)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23个部门《关于简化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过重大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低风险项目实行简易审批、规范评估评审服务等措施,来简化社会投资的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若干措施》总共七条,按照重大项目、低风险项目、小型低风险项目分类管理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和咨询辅导服务机制,简化社会投资的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流程,进而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重大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重大项目目录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关于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的指导意见》(苏工改办〔2020〕1号),选择采用“拿地即开工”方式,项目所在地市县相关部门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低风险项目实行简易审批。《若干措施》明确,低风险项目是指不会对周边环境和相邻的建筑、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未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但用地范围不大于5万平方米、不在地下文物埋藏区或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不生产或者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物品,不属于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低于24米、地下不超过一层、不属于超限工程的生产性厂房、仓储类项目。低风险项目办理全流程划分为用地许可、开工前许可、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4个环节,自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开始至不动产登记完成,总审批时限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低风险项目办理全流程仅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竣工验收备案、门楼牌号编制、不动产登记,共11个事项,其他各类许可、备案、评估评价等事项免于办理。

小型低风险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小型低风险项目是指在低风险项目中,在施工许可限额以上、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单跨小于18米的单层建筑或者跨度小于9米且无振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建筑类型的项目。小型低风险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满足统一开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作出承诺,相关审批部门可直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办理后项目即可开工。

规范评估评审服务。建设单位免费使用区域评估和规划环评评估结果,不需要进行项目单项评估。区域评估、开工许可阶段前测绘,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技术评审、专家评审、检验、检测等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得转嫁给建设单位。

此外,《若干措施》中还包括推动“多测合一”和联合验收、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改进相关监管措施等,切实简化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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