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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贩为骗保导演开车互撞,结果车报废人被抓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卫军 记者 毛晓华)俗话说:“贪小便宜吃大亏”,因车辆太老卖不掉,泰州两个二手车贩相约制造事故,找保险公司买单,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但车辆报废了,两人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事发现场


泰州男子魏某和钱某相识已久,而且都是做二手车生意的。钱某手上有辆2006年的别克,保险还有1个月到期,而魏某手上有辆2004年的宝马,只有交强险。今年以来,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燃油车销售低迷,两人一合计,准备制造事故,从保险公司上骗一笔赔偿款。

为不引起警方怀疑,魏某找来的朋友凌某作为驾驶员。9月12日晚8点,到了约定地点,钱某和凌某分别驾车对向行驶撞击,造成两车前舱溃缩严重,面目全非。随后,钱某立即报警称发生事故。

一开始事情发展很顺利,交警到场处理,可不到10分钟,宝马车车主魏某的到达让现场交警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首先发生事故的两辆车都是近20年的“老家伙”,而两个车主又都是二手车商。此外,明显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别克车保险只剩下1个月,而无责的宝马只有交强险。民警许绍荣、凌益新发现该事故存在诸多可疑之处。于是对钱某和凌某分别盘问。其间,被喊来做司机的凌某由于做贼心虚,担心事件闹大,随即向交警交代了骗保的实施过程。而钱某见东窗事发,也坦白承认骗保事实。


△保险公司送来锦旗


经鉴定,由于钱某和凌某二人骗保事实被认定,保险公司按规定不予理赔。据了解,二辆车在本次事故共造成损失10万余元,魏某的宝马接近报废,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

但这只是金额上的惩罚,目前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姜堰大队依法将该案犯罪线索移送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以钱某、凌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罪已经对该案立案侦查。

而一旦被判定为保险欺诈罪,嫌疑人将被处以1-10万元罚款;如果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款;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以10以上有期徒刑。(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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