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 编辑:任红娟
- 时间:2024-11-20 19:41:26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11月20日,百雀羚被曝出其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并已被上海药监部门立案调查。对此,百雀羚官方火速回应称,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圆叶牵牛提取物”的行为。王一博作为百雀羚代言人,会受品牌风波牵连吗?律师对此进行了分析。
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网友举报信息发布举报答复书,引起网友热议。答复书中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关于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举报。经核查,因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决定立案调查。
11月20日上午,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对添加禁用原料一事发布情况说明。其称,涉及“禁用原料”的是其在2021年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成分中添加“圆叶牵牛提取物”。百雀羚涉及该原料的个别产品是在该原料被禁用之前生产,不违反相关规定。2021年5月26日之后,没有再生产过任何添加该原料的产品,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于原料使用的规定。如果百雀羚确实能够证明其涉及的产品是在该原料被正式禁用之前生产的,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生产记录和证明文件等材料,那么其回应在法律上是具有合理性的。
“至于百雀羚是否会面临处罚,这取决于上海药监局的进一步调查和审查结果。如果药监局确认百雀羚的回应属实,且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百雀羚不会面临处罚。但如果药监局发现百雀羚存在隐瞒或虚假陈述的情况,那么百雀羚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吕金艳说。
在这场风波中,明星王一博作为百雀羚的代言人,是否会因为品牌风波而受到牵连呢?吕金艳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从法律角度来看,明星作为代言人,其责任主要限于对代言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如果明星在代言过程中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且没有故意或过失地误导消费者,那么他们通常不会因为品牌的风波而承担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具体还要结合其与品牌公司之间的合同条款综合判断。”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王一博于2020年7月成为百雀羚代言人。从百雀羚发布的情况说明中了解到,2021年5月26日前,“圆叶牵牛提取物”属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可使用的原料。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鑫律师表示,广告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代言人怠于履行审查义务的情形,如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推荐产品或服务的,以及对未使用过的商品进行推荐或证明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王一博代言时,“圆叶牵牛提取物”还未被列为禁用成分,代言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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