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银行预先提供担保,企业免受保全困扰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海龙 海涛 记者 葛小林)“幸亏办理了“诉讼保”业务,否则公司账户一旦被冻结,即将参与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就“黄”了,真的太感谢法院了!”大意建设公司负责人紧紧握住溧阳法院立案庭法官的手,久久不能放下。

9月16日,大意建设公司因与水立元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原告水立元贸易公司申请诉讼保全冻结其银行存款28万元。巧的是,在原告水立元贸易公司申请诉讼保全的前一天,溧阳法院与中国银行溧阳支行刚刚签署了开展“诉讼保”业务的合作协议,而被告大意建设公司也在同一天和中国银行溧阳支行签署了“诉讼保”业务合同,有幸成为第一批被中国银行溧阳支行预约担保并在溧阳法院登记备案的客户。因此,当立案庭法官接到原告水立元贸易公司诉讼保全申请后,第一时间根据《“诉讼保”合作协议》的要求,立即通知中国银行溧阳支行在预约担保金额的范围内为被告大意建设公司提供担保,中国银行溧阳支行接到通知后,也立即为被告中意建设公司出具了免于诉讼保全《保函》。

当原告水立元公司诉讼代理人接到驳回其保全申请裁定的一刹那大感意外,但是当详细阅读裁定的内容后,立刻转忧为喜,他感叹道“没想到代理了这么多案件,第一次被驳回财产保全申请,更没想到的是中国银行会为被告提供担保,尽管我们的保全申请被驳回了,但是我们的债权更有保障了,这以后和办理了‘诉讼保’业务的企业做生意,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诉讼保”业务,是溧阳法院为了落实中央“六稳六保”的要求和最高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通过和金融机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评估企业经营、信用状况以及控制风险的能力,为优质企业预先提供担保,不仅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法官的“是否必须采取保全”的标准问题,而且也杜绝了小额诉讼保全和恶意诉讼保全对优质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同时也为债权人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金融机构也由此进一步拓展了业务,形成四方共赢的局面。

据悉,自9月15日以来,溧阳市已有6家企业办理“诉讼保”业务,免于财产保全担保额度共计5280万元。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