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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法院:工人不幸坠亡,庭所联动帮家属讨回赔偿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曜珲 记者 陈云龙)近日,邹区人民法庭与邹区镇司法所联动协调,高效妥善处理一起劳动者伤亡事故纠纷,通过调解,帮工人家属取得了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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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底,王某在常州市邹区镇某工地进行维修作业时,不慎从高空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次纠纷涉及某科技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两公司近十年来一直签订有《维修合同》,约定由建设公司为科技公司提供场地、设施的维修服务,而储某作为建设公司的合同经办人,实际维修均由其组织人员实施。2024年,两公司原有合同到期后,尚未签订新的合同。2月初,科技公司有部分维修工程与储某联系,储某立即组织王某等人进场施工,王某作业时不慎发生意外导致身亡。

事故发生后,邹区司法所协调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多次组织王某家属、储某及两家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两家公司就事故责任存在较大争议,科技公司认为其与建设公司之间存在承揽合同,虽然今年尚未及时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合同延续多年,储某带人施工的行为仍应视为建设公司的行为,科技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而建设公司则认为2024年双方并未续签合同,科技公司找储某进场施工发生事故的后果与建设公司无关,数次协调未果。死者家属因生活困难,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处理,以便早日拿到赔偿款。

邹区司法所邀请邹区人民法庭共同参与此次纠纷的化解,邹区人民法庭庭长刘金霞参与了司法所召集的事故协调会。在面对面协商,听取各方意见后,刘金霞和司法所调解员与两公司参会人员、储某等分别沟通,从法、理、情多个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促使当事人自行权衡利弊。在邹区司法所与法庭及各方调解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使事故相关各方摒弃成见,达成一致,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得知自己的诉求如此迅速就被达成,王某的家属一再表达感激之情。

邹区人民法庭将一如既往立足实际,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不断建立健全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的联动机制,以多方合力扎实推进基层纠纷源头一次性解决、实质性化解,以法治方式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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