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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法院:闻警而动雷霆出击,执行利剑尽显锋芒

近日,溧阳法院“执行110”接到报警后雷霆出击,成功将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李某拘传到院,促使其当场履行18万元,该案执行完毕。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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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时期未能完工,装修公司被申请执行

2014年,赵某与苏州某装修公司签订《装饰工程合同》一份,约定由装修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接溧阳某场馆的装修工程。赵某付款后,装修公司却未按期交付,后经赵某多次催促,装修公司依然未能完工,赵某开业计划一拖再拖直至落空。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溧阳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因装修公司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执行干警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于是多次与装修公司法人黄某电话沟通,黄某表示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债务,请求分期履行,并由李某作担保。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黄某分期履行义务,李某为该笔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后赵某撤回执行申请。然而,黄某再次“爽约”,赵某向法院追加担保人李某作为本案被执行人,并申请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后,溧阳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该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进行了结案。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到此为止,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仍定期查询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找行踪线索。


6小时内讨回18万元

近日,溧阳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赵某的电话:“我找到被执行人了!”据了解,李某因涉嫌一起寻衅滋事罪,正在无锡某派出所接受讯问。获悉线索后,“执行110”值班干警在30分钟内完成核实案情、下达指令、集合出发等工作,驱车赶往无锡某派出所等待李某讯问结束,依法对其进行了拘传。

拘传到院后,执行干警严厉批评了李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错误行为,敦促其立即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眼见执行干警“动真格”要对其拘留,李某当即转变态度,主动承认错误,筹集钱款18万元当场支付。30分钟内出警、6个小时内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奔赴无锡往返230余公里拘传被执行人到院履行义务后,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110,真的太灵了,感谢法官!”离开法院时,赵某向执行干警表示由衷感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车辆、财产的及时有效控制,加大对躲避、抗拒执行等拒不履行行为的惩戒力度,溧阳法院建立“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明确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下落,第一时间出警处置案件,及时回应申请执行人诉求,以看得见的执行成效跑出执行加速度,捍卫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王鹏超 童鲁萍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陈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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