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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 | 《亲爱的》原型找回孩子,买家有“恶”当惩



近年来,有关被拐儿童的影视剧部部催人落泪,经典如《亲爱的》和《失孤》。人间惨剧之极,莫过于失孤寻而不得。

令人欣慰的是,最新消息,《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失散 14 年的儿子孙卓找到了。

几个月前,《失孤》原型郭刚堂也找到儿子。在 7 月 13 日公安部举行的发布会上,警方介绍,公安部部署开展 " 团圆 " 行动以来,已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 2609 名,其中时间跨度最长的 61 年;侦破拐卖儿童积案 147 起,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 372 名。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让众多经年痛苦不堪的家庭忽现亮色。

严惩拐卖犯罪自不待言,那么,对买家呢?

买家的存在,成为法理一大考验。一方面,至今仍有人无知到认为买儿童无罪,甚至抚育人家的孩子,反而落得一个 " 苦劳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一起生活的缘故,一些被拐儿童心理上更为认同养父母。《亲爱的》中,小田鹏把养母认为母亲,不愿与亲生父母相认。这份 " 情感 " 由于粘连了被拐儿童的共情部分,因而带来了情感 " 切割 " 之难。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长期以来,一些买家知恶纵恶,与 " 拐子 " 串通一气,毁人家庭,改人命运,罄竹难书,却逍遥法外,令人愤懑难休。

无论如何,法不容情!

2015 年 8 月 29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 九 ) 。新修订的刑法中,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将一律追究刑责成为一大亮点。" 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者所要付出的代价不再仅限于人财两空,还将加上定罪判刑的处罚。"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刑法此项修改加大了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我国打拐反拐工作的里程碑。

显然,这一重大立法作为,对买家起到了震慑作用。唯有 " 买卖入刑 ",予以严惩,方能最大遏制拐卖儿童犯罪。过往,拐卖市场打而不绝的一大原因,是对买家打击力度较小。

不过,在众多案件中,买家被问罪的例子还不多见。倒是 2013 年,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团伙拐卖儿童案件做出判决,拐卖主犯被判处 13 年徒刑,被拐孩子的买家同样被判。对买儿童的具体情形当然得加以科学的、公平的区分,但依法惩治买家的案例理应更多。

打击拐卖犯罪,任重道远,唯有将法律的威力发挥到极致,让包括假善人在内的所有 " 恶人 " 都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提高犯罪成本,逼人收手,也才能对得起那些以泪洗面苦不堪言的 " 郭刚堂 " 们。

目前,嫌疑人吴某龙已被刑拘,孙卓养父母按照法律程序,已被采取相应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公众拭目以待。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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