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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部门发文明确:对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3月25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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