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南京 > 正文
为采槐花竟伤树,花开时节莫成“槐树劫”

现代快报讯 (记者 孙玉春)眼下正是槐树开花的时节,洁白的花串赏心悦目,可是不和谐的景象也出现了。近日,现代快报记者发现,在南京浦口区沿山大道边,不时有人爬坡上坎地采摘槐花,为此不惜攀折树枝,一棵棵槐树遍体鳞伤。

在沿山大道从黄山岭路路口往西,绿化边坡上草木葱郁,春暖花开各种树木抽枝吐艳。其中槐树洁白的槐花已经开放了不少天,一串串花蕊缀在枝头非常喜人。可是现代快报记者发现,最近时不时有人爬到边坡上,仔细看原来是在采槐花。据附近住户称,槐花很方便入菜,可以做饺子,可以炒鸡蛋,清凉败火营养丰富,是天然食材。
路边的槐树有的比较高大,槐花密密地挂在枝头,可是记者发现,有些槐树枝丫断裂,地上则扔满了残枝。而有些边坡上槐树比较小,栽种的数量又多,人为破坏的痕迹更明显,不少枝丫都被直接折断了,有些断枝还挂在树梢。据有目击者称,采摘槐花的人有时直接用手拽住树枝,有的还使用木棍等工具敲砸。

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浦口园林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发现局部有这种现象,他们也在加强巡查,希望大家保护槐树,不要为了采花而伤害到槐树。据介绍,在很多年前,为了解决山体裸露的问题,老山一带播种了很多紫穗槐,沿山大道、黄山岭路等都有大片的槐树,已经连片成景,市民还可以欣赏到类似槐花花海的景观。

按照“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行为:(一),在树木上刻划、钉钉,缠绕绳索,架设电线电缆或者照明设施;(二),擅自采摘花果,采收种条、采挖中草药或种苗;(三),损毁草坪、花坛或者绿篱;四,挖掘、损毁花木...... 其中,违反第一二项规定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第四等项规定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浦口园林公司人员表示,对于相对轻微的伤害绿化行为,他们还是以劝阻为主,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爱护自然,就是最好的保护措施。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