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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噪声法》实施首日,宿迁泗洪开出全省首张罚单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小环 记者 徐红艳)2022年6月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首日。为强化新法震慑效应,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常态化“零点行动”中,对发现的噪声违法行为,开出新法实施以来的江苏省首张罚单。凌晨0点,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江苏省汇金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噪声较大,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经有资质单位现场检测,噪声测量值达到72.9分贝,远超该企业排污许可证以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夜间限值要求。执法人员立即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根据《噪声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当日即按照法定程序下达处罚告知书。





现场执法人员介绍:“此次《噪声法》的实行,恰逢全国高考,可以说人民群众对新法实施效果充满期待。这次立案查处,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和谐安宁环境的期盼。”

噪声问题关系千家万户,每个人都可能是噪声的制造者,也可能是噪声污染的受害者。噪声污染防治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新《噪声法》的颁布实施,不只是删除了“环境”二字,更是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在坚持“超标并扰民”的判断标准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且扰民的情形纳入噪声污染范畴。同时,将工业噪声的范围从工业设备扩展到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扩大了噪声污染防治的适用范围。

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史聿忠表示,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基层生态环保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各项规定,坚决扛起新法赋予的责任。严格环境执法,加快推进执法大练兵,推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新法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例震慑示范效应,不断增强全社会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和行动自觉,用法治方式法律武器共同守护和谐安宁家园,切实“还静于民”。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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