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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记者对话张志超:现在苏州打工,想多看看多接触社会


现代快报讯  备受关注的“张志超案”有了新进展。据报道,2022年6月23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临沂检察院”)工作人员当面向张志超通报了检察院系统对该案的追责处理结果,山东检察院系统共10人因“张志超案”被追责。6月23日晚近11点,当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张志超时,他还没下班,正在苏州一家饭店干活。对于未来,他表示还没有成家的计划,“反正就是先多看看,多接触社会”。

案情回顾  

张志超被错误羁押近15年

今年33岁的张志超是“临沭二中奸杀案”蒙冤当事人,该案又被称为“张志超案”。

2005年2月11日,山东临沭二中一名老师报案称,宿管科工作人员在校内打扫卫生时,在教学楼西侧三楼一停用的厕所内发现一具女生尸体。当地警方介入侦查后,认为该校学生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月,张志超被批准逮捕。

2006年3月,张志超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同年级的王广超被控犯包庇罪,获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张志超未上诉,但入狱5年后提出申诉,否认是其所为。在这之后,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走上了申诉之路。

2017年11月,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院再审。山东省高院于2018年2月8日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启动再审,并依法组成五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再审期间,合议庭经过阅卷、核查证据、召开庭前会议等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充分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2019年12月,山东省高院再审开庭,控辩双方认为应改判张志超无罪。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宣判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

△ 2020年1月13日,张志超(中)被无罪释放后手持判决书在法院外。封面新闻记者柴枫桔摄影

2020年6月1日,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共申请国家赔偿780余万元,其中包括180余万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及6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1年1月26日,张志超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共获赔偿金332万元。3月30日,张志超向临沂市监察委员会、临沂市检察院提交了追责控告书,请求对“张志超案”错案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表示,最高检对2018年以来改判纠正的246件刑事错案启动追责,“张玉环案”“张志超案”等错误关押十年以上的22件直接督办,从严追责问责511名检察人员,其中相关检察院班子成员134人,退休人员122人。张军指出,“终身追责”不是口号,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

“张志超案”代理律师:既然错了就应该承担责任

2022年6月23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张志超案”再审辩护律师之一,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他表示,张志超经过15年的羁押,最终无罪释放,是各方面努力的结果。作为代理律师,他们在张志超获释之后就向当地公检法部门提出两个要求:一是追查真凶;二是对造成错案的相关人员追责。

目前王殿学还不清楚具体追责的情况,他表示,既然错了就应该承担责任。对于这件事,律师当初之所以坚定信心始终不放弃,就是看到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据存在严重问题。其次,这是对执法人员的一个警示,造成错案是要终身追责的,公正应该是司法始终的追求。

2022年6月23日,张志超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临沂检察院三名工作人员来到其住处,口头通报了问责结果。被问责的10名检察系统工作人员涉及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三级检察院,问责结果有党内严重警告至批评教育不等。张志超回忆,通报问责结果也就几分钟的时间,他没有记清具体的被问责人员的名字,“念了一下就走了”。

据了解,张志超曾在追责控告书中请求对12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其中8人为原临沭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和法医,4人为原临沂市中院法官和书记员。记者从张志超及其代理律师处了解到,截至目前,除检察院之外,公安部门和法院部门尚未向其通报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结果。

对话——

现代快报:今天临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当面向你通报追责情况,能不能介绍下当时的情况?

张志超:(他们)来得比较匆忙,见面就是几分钟时间,地点是在我家里面,就在苏州。

追责这一块,当时他们念得有点急,我也只是听了一遍,(被问责的)从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到县检察院,一共10个人吧。

现代快报:去年,你请求对错案责任人员追究责任,除了检察院,是不是还向公安、法院要求追责?这两个部门有没有回复?

张志超:这一块我也不是很了解,当时律师递交了申请之后,目前也是第一次通报,公安、法院还没有消息。当时(这个事情)并不是一部分人造成的,各方面都有吧。

现代快报:对于你目前的生活状况,不少人都很关心,请问你现在做什么工作?生活怎么样?

张志超:目前我就是到处打工,在餐饮店、工地打工,这么大年纪了,也没什么好干的。现在是在饭店干活打杂,一个月4000块钱工资,是轮班。轮到夜班时,下班是11点,回到家差不多12点了。白天休息一下,然后继续上。夜班和白班都是10个小时,一般干6天休息1天。现在还是有点累,主要都是站着,站9个小时、10个小时,有时候还挺累的。这个没办法,耽误了(这么多年)也没上学,只能出点力吧,慢慢来吧。

现代快报:现在与母亲一起生活吗?

张志超:我母亲身体也不好,这些年她主要为我的事(到处)跑,身体都跑垮了。现在母亲在苏州,一直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们还是租房子,就是那种小房子。 

现代快报:对于以后的生活,你有什么打算?有女朋友了吗?

张志超:再学学吧,接触社会的时间也短,因为疫情的原因,之前没出来。去年刚开始出来上班干活,反正就是多看看,多接触社会。

来苏州虽然两年多了,可能是性格原因,我没有更多的朋友,少了十几年社会经历,和年轻人也玩不到一块去,一个人也习惯了。

目前没有成家的计划,有人介绍过,可我觉得自己还没搞明白自己想干什么,没必要去耽误别人。暂时没有考虑利用赔偿金做什么事,还了一部分债,然后留钱给母亲做一个保障吧,其他没有什么要求和生活目标。关于融入社会,还是再看看吧。

附:“张志超案”时间线

2005年

2月11日  山东临沭一女生尸体在学校被发现

2月12日  张志超被警方带走,后被刑事拘留

2006年

3月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志超无期徒刑

2011年

张志超在母亲马玉萍探监时首次喊冤

马玉萍走上申诉之路

2012年

3月19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11月12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4年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不予提起抗诉

2015年

山东省检察院复查张志超案

2017年

11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2018年

2月8日  山东省高院对张志超案再审

2019年

12月   山东省高院再审开庭,控辩双方认为应改判张志超无罪

2020年

1月13日 山东省高院再审宣判,张志超无罪释放

6月1日 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金额为788.9万余元

2021年

1月26日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2022年

6月23日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通报追责处理结果,山东检察院系统10人被追责

现代快报+记者  孙玉春 顾元森 曹德伟 综合封面新闻

(编辑 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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