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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方开展“百日行动”,集中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顾元森)6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南京警方根据石城百姓举报线索,共查获枪支14支、市民主动上交收藏枪支15支,有力消除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从现在起到9月底,南京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行动”:凡是涉及枪爆危险物品的线索,公安机关都将一查到底,坚决查清非法制造的源头,坚决捣毁储存、隐藏的窝点,坚决切断运输、流通的渠道,坚决打掉非法销售网络;凡是涉及危险物品的案件挂牌必破,涉及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坚决依法严惩,流散社会的非法危险物品彻底收缴。凡广大市民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都将逐起核查,依法处理;对举报的有功人员,将给予表扬奖励;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将予以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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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两千元至五万元奖励。

2、根据举报线索,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千元至五万元奖励。

3、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万元奖励。

4、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万元奖励。

5、根据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一万元奖励。

6、根据举报线索,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两百元至一万元奖励。

7、根据举报线索,查获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百元至两万元奖励。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能够举证违规燃放当事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两百元。

对特别重大的查实线索,可不受奖励上限的限制。

南京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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