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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丨过期1分钟的酸奶,值得百分百关注


顾客买酸奶过期1分钟索赔1000元,这个话题今天冲上热搜。故事的结局是在法院的调解下,当事双方达成和解,超市赔偿消费者小李400元。虽然案件已和解,但这 “一分钟”仍然备受关注。

首先,超市确实要为这一分钟负责。消费者购买行为发生之前,商品的一切问题都由商家负责。小票上的一分一秒都可以证明到底应该是谁的责任。所以消费者购物第一条,别忘了拿发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消费者取得商品后故意拖延时间致商品过期,然后为了索赔敲诈商家,这种行为并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对于商家而言,过期的“一分钟”其实已经暴露了不少关于临期商品处理不足的问题。比如有没有人定期检查临期商品,临期商品有没有采用特价或捆绑赠送等方式进行促销等。消费者对奶制品新鲜度要求比较高,多数人会习惯看牛奶的生产日期。针对这种情况,不少商超着实花了心思:有的表示只售当日的鲜奶;有的将快要临期的产品捆绑销售,越是离临期近捆绑赠送的商品越多;有的专门设置了临期柜台低价销售临期商品;临期到了一定时间就下架……这些防患于未然的方法都可以学起来,商家若能就此加强监管,让消费者根本没有买到过期一分钟商品的机会,这400元也算是交学费了。

那么,为了一瓶过期酸奶选择到法院起诉的小李这番操作值不值呢?网上针对此事件有个小投票,问你买到过期产品是否会索赔。大多数人都选择了“会,这是我的权利”选项。也有不少人认为从时间成本看不太值当,选择“不会,一般自认倒霉”。虽然网上选择题的答案并不一定代表生活中的答案,但是还是向敢于利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权的小李和“小李们”表示感谢,是他们的选择让商家能关注到漏洞,让更多消费者能买到安全无忧的商品。

一分钟虽短,也值得一战。

现代快报+评论员 荼白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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