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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办结各类案件28万多件,“冒充防疫人员持刀入户抢劫案”写入两院报告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2023年1月12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后龙作《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熊毅作《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240017件,办结1191771件,其中2022年受理案件334006件,办结285760件,比2017年分别上升43.5%和48.2%。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67258件,占全省总数14.63%。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后龙

专项斗争效果彰显,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根据报告,南京检察机关严惩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与2018年相比,2022年起诉涉黑涉恶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案件数下降72.09%,专项斗争效果彰显,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南京法院一审审结刑事案件43830件,判处罪犯62727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案件2211件,依法对强奸、杀害南京医学院女学生,潜藏28年的被告人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正义永不缺席,恶行必受惩处。

报告中还提到此前备受关注的新街口“5·29”案。2021年5月29日21时许,吉某某因情感问题对前妻张某心生不满,在秦淮区金銮巷采用驾车冲撞、反复碾压、持刀捅刺等方式致张某重伤,另致两人轻伤。随后,吉某某又在新街口区域连续实施驾车冲撞等行为,致二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多辆汽车因碰撞受损。2022年11月18日,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吉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吉某某提出上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熊毅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与监督中“安商暖企”

根据报告,南京检察机关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先后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5项举措和22条意见,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服务与监督中“安商暖企”。依法惩治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569件831人。对企业主要经营人员涉嫌犯罪开展办案影响风险评估,不批捕130人,不起诉101人,变更强制措施83人,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的影响。

南京法院连续四年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一审审结商事案件358009件。市法院牵头或主要参与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3项指标均获评全国“标杆”,多项经验做法被国家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收录,为南京市“法治环境”指标排名蝉联全国第一作出积极贡献。

保障疫情防控秩序,精准办理涉疫案件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冒充防疫人员持刀入户抢劫案”写入两院报告。根据报告,2020年2月11日,业某为了偿还赌债,经过事先踩点,携带水果刀和胶带,冒充疫情防控人员,以登记信息为由骗得某小区住户赵某打开房门后闯入室内,采取胶带捆绑,持刀威胁等方式向赵某强行索要8000元。赵某被迫通过微信向他人借款2000元,并转给业某。江宁开发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业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业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南京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害疫情防控、制售假口罩等犯罪,“冒充防疫人员持刀入户抢劫案”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同时还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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