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静 仝悦 记者 张晓培)男女朋友分手后,男方在网络上多次捏造、虚构、恶意散布关于前女友的不实言论,给前女友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近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案件,判决男方不仅要赔礼道歉,还要赔偿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红红和帅帅原本是男女朋友关系,分手后产生矛盾。帅帅为解气,在短视频平台上多次捏造、虚构、恶意散布关于红红的不实言论,对红红进行侮辱诽谤,视频引起网友点赞、评论、转发。红红多次向该平台举报,平台经查证后认定帅帅涉嫌侵权并下架了相关视频,但帅帅没有就此收手,仍然继续发布污蔑信息。
不堪其扰的红红认为帅帅的行为造成了周围人群对自己的误解,给自己的身心、工作及生活等都造成了严重影响,故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帅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澄清事实,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帅帅在短视频平台多次发布关于红红的负面信息,且内容中含有侮辱性词语,构成对红红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红红主张帅帅以录制视频的方式赔礼道歉、澄清事实,保证不再以相同或类似方式进行侮辱诽谤,并将视频发送至红红邮箱内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考虑侵权影响范围及程度,法院酌定帅帅赔偿红红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文中人物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