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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五号)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选举产生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告:

检察长:石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19日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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