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车主自觉遵守防疫规定,适当减轻车主经济负担,针对本轮疫情防控以及后续常态化防控期间,因车主被临时封控造成已停放在道路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库)的社会车辆无法及时驶离的情况,上海研究出台了停车收费减免政策。
该政策规定,本轮全市封控期间免收停车费。免收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收费道路停车场和国有公共停车场(库)。鼓励非国有公共停车场(库)参照实施。
免收时限:对于第一批封控区(浦东、奉贤、金山、崇明、闵行区浦锦街道和浦江镇以及松江区叶榭、泖港、新浜、石湖荡四镇)自2022年3月28日起,至车主封闭管理结束、道路开放车辆通行为止。对于其他区域,自2022年4月1日起,至车主封闭管理结束、道路开放车辆通行为止。封闭结束以及道路开放车辆通行的日期以官方通告为准,以两者较晚时间作为免收截止期。
对于在上述规定的免收时限起点之前由于封闭管理,导致车辆无法及时驶离的车主,可凭有效的封闭管理证明申请免除相应停车费。
在区域封闭管理之前,车辆已驶入相关停车场(库)停放,后来因车主封控、道路禁行等客观原因,无法驶离的车辆。车辆进出时间以电子收费系统的记录为准。
对于在规定免收时限内、符合免收条件的车辆,采取“免申即享”(免申请即享受)的方式,直接在电子收费系统中免收相应停车费后予以放行。
对于在规定的免收时限起点之前由于封闭管理,导致车辆无法及时驶离的车主,申请减免停车费的,经核实后,免收相应停车费并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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