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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

新华社昆明7月16日电(记者林碧锋)云南省人社厅等3部门日前印发通知,多举措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乡村振兴,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基层就业奖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多项支持。

  云南省人社厅介绍,通知明确,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云南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县(市、区)以下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通知提出,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在云南省辖区内乡(镇)、村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奖补支持。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云南省辖区内乡(镇)、村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为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通知明确,云南各县(市、区)在城镇公益性岗位中,可专项设置一批促进乡村振兴岗位,除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外,财力允许的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给予一定金额的促进乡村振兴补贴,重点安置一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上岗就业。

  此外,通知提出,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云南省辖区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0%。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云南省辖区内乡(镇)、村就业创业,优先安排参加专项人才提升培训。

   (编辑 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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